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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报告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时间:2023-04-22 无忧总结网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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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1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篇1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有通知》文件及州民政局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内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冬春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1、为切实解决好受灾人员在春荒冬令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及时组织各乡镇进行统计调查,对受灾人员所需物资进行了认真统计,并组织发放。1---6月份我县因泥石流、旱灾、火烧户等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7795人次受灾,倒塌房屋63间,损坏房屋147间;累计农作物受灾面积6920亩,其中4775亩农作物绝收。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xx万余元。根据灾情实施紧急转移、临时生活救助。截止目前,发放救灾款67.0141万元,其中发放临时救助3.78万元,建房补贴和其他补贴1.86万元,口粮和春荒救济粮折合资金达61.3741万元;帐篷50顶、棉被680床、衣服518件,现储备有救灾专用帐篷290顶,被子1900床,棉衣棉裤200套,大衣100件,棉垫子100床。同时,通过上级部门采购价值46.85万元的救灾棉被3800床和迷彩防寒服50件,及时充实救灾仓库救灾物资的储备,切实做好备灾工作。

2、对已登记造册的花名册按需进行救助,在救灾资金、物资申请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资金、物资申请、发放的相关公示意见。

3、春荒冬令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原则,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没有出现违规使用救助资金的现象。

二、临时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对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在过渡期间进行临时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严格按照“临时救助条例”的要求,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三、灾后恢复重建资金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居民住房倒损的,我局通过实地查灾核灾统计,经受灾户申请后,对其进行公告、评议,对无异议的提交审核后报我局进行审批。最终对受灾户进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发放,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打算

通过自查,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确定救助对象。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对偏远地区的救助资金发放进度缓慢。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篇2

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就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管理等问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xx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 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xx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篇3

省扶贫办:

根据省扶贫办《关于对全省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的安排意见》(陕扶办发[20xx]48号)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及时研究贯彻意见,并印发了《关于对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执行和管理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对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自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县区完成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办组成4个检查组,分别由办领导带队,于8月20日—29日,对全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检查以听取县区工作汇报、实地查看建设项目、查阅档案资料和帐务、走访贫困户等方式进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整改.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财政扶贫资金计划下达情况

20xx年省上共下达我市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项目192个,财政扶贫资金18610.955万元,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村55个,财政扶贫资金5300万元;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1个,财政扶贫资金365万元;扶贫移民搬迁9790户36273人,财政扶贫资金6280万元;移民基础设施项目49个,财政扶贫资金835万元;产业直补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480万元;灾后重建项目3个,财政扶贫资金84万元;互助资金项目34个,财政扶贫资金585万元;绩效考评奖励项目5个,财政扶贫资金270万元;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2个,财政扶贫资金278万元;残疾人扶贫项目6个,财政扶贫资金12万元;洋县公益彩票项目1个,财政扶贫资金1500万元;小额贷款贴息资金530万元,项目贷款贴息资金596.925万元;“雨露计划”培训经费771.53万元,洋县试点49万元;贫困大学生资助819人,财政扶贫资金343.5万元;“两项制度衔接”经费104万元(市县62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扶贫项目管理费227万元.全市20xx年度财政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按照中省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全部下达到县区.

二、资金使用及报帐情况

截止今年7月底,全市共拨付使用财政扶贫资金15781.3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84.8%,完成报帐12301.12万元,占资金计划总额的66.1%.其中:整村推进连片开发项目使用资金3864万元,占72.9%,报帐2830.29万元,占53.4%;贫困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334万元,占91.5%,报帐324万元,占88.8%;移民搬迁使用资金6280万元,占100%,报帐4365.5万元,占69.5%;移民基础设施项目使用资金618万元,占74%,报帐410万元,占49.1%;产业直补到户443.73万元,占92.4%,报帐443.73万元,占92.4%;灾后重建项目使用资金84万元,报帐84万元,分别占100%;互助资金项目到村585万元,占100%,报帐455万元,占77.8%;绩效考评奖励项目使用资金226万元,占83.7%,报帐215万元,占79.6%;实用技术培训使用资金245.21万元,占88.2%,报帐242.91万元,占87.4%;小额贷款贴息511.75万元,占96.6%,报帐511.75万元,占96.6%;项目贷款贴息556.73万元,占93.3%,报帐556.73万元,占93.3%;残疾人项目使用资金10万元,占83.3%,报帐10万元,占83.3%;洋县公益彩票项目使用资金715万元,占47.7%,报帐560万元,占37.3%;“雨露计划”培训费使用612.12万元,报账612.12万元,分别占79.3%;洋县试点使用、报帐49万元,分别占100%;贫困大学生资助343.5万元,报帐343.5万元,分别占100%;“两项制度衔接”使用资金98万元(市县56万元,西乡试点42万元),报帐98万元,分别占94.2%;扶贫项目管理费使用205.3万元,占90.4%,报帐189.6万元,占83.5%.

三、项目建设成效

全市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共新修和改扩建村组道路233.46公里,其中硬化水泥路105.8公里,建桥68座,建人畜饮水工程31处,解决安全饮水7856人,改造农电线路93.5公里,解决用电困难3350人,新修基本农田491亩,建河堤4586米;实施农户改厨2222户,改厕1822户,改圈1404户,粉刷房屋3452户,硬化庭院1892户,建沼气池593口,建村“两委”活动室11个,卫生室15个,文化广场7个;建集中移民安置点182个,实施扶贫移民搬迁10022万户37203人,新建房屋31341间;扶持农产品加工企业25个,项目覆盖农户4.99万户,小额信贷扶持贫困户6685户;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34个,发展会员2735户;产业开发扶持贫困户新建产业大棚47个,发展经济园林6789亩,干鲜果10411亩,蔬菜2470亩,中药材5107亩,食用菌287万袋,牲畜1.95万头;实施农村科技实用技术培训13.2万人次,雨露计划培训就业3406人,资助贫困大学生人819人.20xx年,全市实现贫困人口脱贫8.12万人.

四、主要措施

1、严格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一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储存、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和“县级报帐制管理制度”.在实施扶贫开发项目中,严格按照省市批准下达的扶贫项目计划拨付使用资金,坚决杜绝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扣减项目资金等现象发生.

2、认真抓好资金安全教育.有效利用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县区扶贫办主任会议和市县各类扶贫项目资金检查、项目验收等时机,广泛宣传中省扶贫政策,加强扶贫资金安全使用及监管教育,明确扶贫资金用途和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浪费扶贫资金,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意识,认真管好用好扶贫项目资金.

3、坚持扶贫项目择优选定.在确定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中,市县严格按照中省有关政策及要求,坚持瞄准贫困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按照参与式方法,严把项目审定、申报关.在项目村确定上,通过公平、公开竞选,择优选定村级班子战斗力强、群众积极性高、开发条件相对成熟的村,并优先启动建设,坚决杜绝人情关系“定项目”或“优亲厚友”等问题发生,确保扶贫项目符合村情民意,资金投向合理,有效调动了项目村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的积极性.

4、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要求县区及项目镇村在项目实施前后,必须将项目名称、扶持对象、资金来源、补助标准、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市县政府信息网站、扶贫信息网站及镇村“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或召开村民大会进行公开、公示.所有扶贫项目的实施及资金使用必须有群众代表参与规划、参与决策、参与管理,项目知晓率达到90%以上,确保了农村基层民主管理与决策管理等各项制度的落实.

5、严格扶贫项目资金检查和审计.认真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报帐制”、“审计制”和“跟踪检查”等管理制度,要求县、镇、村必须严格项目资金管理,报帐必须持有正规票据,由项目镇严格把关审核,报县扶贫办审定签字后,再报县财政局进行报帐核销.市县扶贫办和财政局,定期对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7—8月,市审计局用1个多月时间,对全市20xx、20xx两个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市县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顺利通过了市级专项审计.同时,坚持每年邀请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视察监督;市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每年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执法监察,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防止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确保了财政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运行.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省上下达年度扶贫项目资金计划时间较晚,加之个别县区扶贫办与财政局沟通联系不紧密,特别是扶贫部门缺乏工作主动性,致使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拨付到位不及时;二是个别县在申报项目计划时,对项目可行性调查不够,造成上级项目计划下达后难以实施而被动调整和重新报批计划,直接影响了项目建设进度;三是个别县区对整村推进等项目建设指导督促力度不够,项目进度迟缓,已建成项目资金结算报帐进度慢,项目管护责任不到位,总结不及时,档案资料管理不规范、不完善;四是个别县区、镇对互助资金项目村监管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致使项目村入会率、借款率低,个别协会对群众借款把关不严,将互助资金用于建房、子女上学等,违背了互助资金用于扶持农户发展产业的政策要求;五是个别镇村对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开公示制度落实的还不够好,群众知晓率尚待进一步提高;六是个别县镇扶贫办财务人员变动频繁,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加之培训工作跟不上,使县镇财务资料管理尚不太规范.

六、整改措施

1.认真搞好整改工作.结合这次扶贫专项资金检查,针对存在问题,市办检查组采取发现问题,及时指出,限期纠正的办法,对项目实施单位提出严格要求,并分别在县区检查反馈会议上提出了整改意见.8月31日,李彦海主任组织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对县区及项目单位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并以市办名义下发了《通报》,要求县区针对问题逐项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各级扶贫部门,特别是扶贫办主要领导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指导、监督、监管责任,不断完善和健全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运作程序,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2.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一是要加强对扶贫开发项目的指导和监管,督促县区和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加快整村推进等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村推进项目计划任务.二是督促县区不断完善和规范项目资金报账资料,加快项目资金核销、拨付和报账进度,确保项目建设有续推进.三是加大互助资金政策宣传,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发动工作,规范资金用途及运作程序,强化管理措施,努力提高项目村的入会率和借款率.

3.强化项目资金管理.一是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二是不断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制度,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对县区扶贫目标考评范围.三是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有效发挥财政、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监督作用,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与绩效考评、反腐倡廉及部门任务、责任、权力有机结合,强化资金检查、监督和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运行.

4.严格项目资金管理责任追究制.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在扶贫规划的制定、资金的落实、项目的实施、完工项目检查验收等每一个环节负起责任.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加大对违纪违规使用扶贫资金问题的查处力度,对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损失浪费,骗取、套取扶贫资金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以严肃财经法纪,确保扶贫资金封闭管理,安全使用.

5.加强思想教育和队伍建设.要以这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方针政策、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宣传力度,强化干部思想教育,抓好管理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国家《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报帐制实施细则》,规范全市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和改进扶贫系统内部管理,进一步转变作风,端正行风,努力提高项目资金管理水平,为提升扶贫开发效益,加快脱贫步伐做出贡献.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篇4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镇支农资金管理,全面提升支农资金的监管,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澂财农4号《关于全面开展支农资金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和8月13日县财政局召开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安全检查的会议精神,在镇党委、政府的精心组织安排下,我所组织业务人员对我镇支农资金的来源、性质、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至1-7月,上级财政部门共拨入我镇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中:公路修复补助款0.7万元,农田水利工程补助资金2万元,农业生产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沼气建设补助经费0.7万元,标准化养殖补助经费0.7万元,扶贫款50.4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49.5万元,对种粮农户补贴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贴2.2万元。镇财政共兑付财政支农资金249.8万元。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退耕还林资金和对种粮农民补助资金。

退耕还林资金10.6万元,退耕还林资金138.9万元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资金8.1万元,油菜种植补助资金2.2万元,共计159.8万元.均已全部兑现到户。粮食直补和退耕还林资金全部实行“一折通”方式发放,切实做到了“五个到户”和“六个不准”。

二、农业救灾恢复资金。

财政局拨给我镇农业救灾恢复资金40万元,我镇实际支付农业救灾资金40万元,对农业救灾资金,镇领导深入农户和受灾现场,按受灾程度,经研究以不同的标准把救灾资金解决到各受灾户,减少受灾群众的损失。

三、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

上级财政拨给我镇村道公路建设补助资金0.7万元,我镇按上级财政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标准按时、全额将此项资金支付给各村,并监督各村资金使用情况,确保真正用于村道路建设。

四、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至拨入我镇财政扶贫资金共50.4万元。其中:

1、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9.4万元(其中:潭14.7万元,铺14.7万元);

2、拨入整村推进扶贫资金21万元(其中:潭10.5万元,塘10.5万元);资金的拨付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所规定的项目计划进行实施,每一次项目资金的拨付均由镇长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均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各部门之间做到分工到位,责任明确,同时均成立了项目监督小组,对项目的计划、实施和资金拨付进行全面监督。

1、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做到:

①按扶贫开发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

②未改变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和投向;

③及时拨付扶贫资金,履行项目报帐。

2、在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坚持做到:

①遵守扶贫资金分配、拨付、审批程序等制度;

②依法设置会计账薄、填制会计凭证;

③资金足额到位,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不截留扶贫资金。

五、整改意见及建议

我镇严格按照财经制度管理、使用财政支农资金。没有截留、挤占、挪用现象,目前镇财政对支农资金管理的簿弱环节在于对支农资金使用的监管。针对这一簿弱环节,九村镇财政所将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效的针对性防范措施,及时纠正,坚决堵塞漏洞,防微杜渐,加强制度建设和工作力度,重点把好支农资金使用的最后一道关口,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篇5

湖南工贸技师学院创办于1958年,位于株洲云龙示范区职教大学城。是一所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主要目标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现代制造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机械工程系、装饰工程系、经贸物流系等五个教学系,开设22个专业,形成了以数控、模具、机电、焊接等示范专业为主的骨干专业群和以室内装饰设计、电子商务、工业机器人和3d打印为特色的新型专业群。近年来,学院注重将高就业优势发展为优质就业优势,与中国中车、中航工业、中联重科、格力电器、远大集团、北京汽车、广汽菲克等知名大型企业建立了深度合作关系,合格毕业生均能实现高质量就业。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确保各项就业补贴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相关文件要求,现对20xx-20xx年就业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认真全面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 资金收支情况

1、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共计250万元。 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资金支出达到272万元,该项支出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2、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省级财政补助500万元;其中,20xx年度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

能力建设支出389.11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项目建设尚未到期,

截止20xx年1-3月开支15.14万元,总开支达到404.25万元,余95.75万元。

3、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00万元。而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出128.23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4、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30万元。而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支出129.05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余0.95万元。

5、20xx年度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获市级财政补助100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本款为20xx年拨款 。建设期在20xx年,截止20xx年1—3月,已开支33.98万元,余66.02万元。

6、20xx年省精品专业专项资金补贴,省级财政预算安排30万元,支出达43.57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

7、20xx年省精品专业专项资金补贴,省级财政补助60万元,支出达76.83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

8、20xx年省精品专业专项资金补贴,省级财政补助60万元,支出达50.57万元,该项支出用于20xx年度人才

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资源建设和实习实训条件建设等方面,余9.43万元,数控铣工专业还在建设期内。

9、20xx—20xx年度就业培训市级财政补助分别为171.74万元、111.40万元和32.03万元。该项支出分别用于20xx—20xx年度培训设施设备的购置、改造和维护 ,实训耗材 ,教师提升培训,课程设置和教材开发等方面。

综上所述,20xx—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省级财政补助共计620.00万元,市级财政补助共计645.17万元,省级财政预算安排共计280.00万元。20xx—20xx年度就业专项资金支出共计1404.53万元。余140.64万元,20xx年还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精品专业建设期。

从自查的情况来看,学院领导高度负责,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规范。专项资金为我院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提供了支持,为高技能人才培训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存在问题:

1、项目分项预算执行不够规范,部分项目前期工作准备不够充分。

2、项目资金预算不够完整,部分资金未列入预算。

3、制度仍有待进一步健全,监督力度还可加大。

三、整改措施:

1、 完善预算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的考核机制。

2、 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监督管理。

3、 科学合理编制项目,不断完善项目论证、评审、报批程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

4、 加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0xx年4月27日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篇6

根据×纪发【20xx】×号文件精神要求,我局对有关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和检查。现将自查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确保组织机构建立到位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严格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工作。6月5日,×××局专门召开了党政联席会议,传达了文件精神,要求班子成员要从思想上高度认识严格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工作的重要性,决定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纪检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局财会科科长×××、监察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的严格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发《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格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字[20xx]18××号),细化工作内容,布置了×××局对局属单位检查安排,明确工作要求;形成了“一把手”对严格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通知精神落实到位

为加强落实严格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工作。局长×××就这次自查检查工作强调必须严格执行资金管理方面相关制度,坚决堵塞资金管理漏洞,切实防范资金运行风险。党委书记×××要求相关人员要提高认识,遵守工作制度,强化规范化管理。通过加强各类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相关法律教育,做到廉洁自律,奉公守法,不断提高廉政意识。纪委书记×××亲自进行周密部署,带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到市属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逐条对照检查,重点检查局属单位的财务基础工作及建立健全财务内控机制情况。

(三)明确任务目标,确保自查工作内容到位

为了更好地落实文件精神,我局将文件内容进行细化列表,只要将细化表内容逐一对照检查进行填报,保证了文件精神要求全部落实具体事与人,有效地防止在自查过程中出现漏报少查项目,同时要求主要单位必须成立相关领导机构,按照市局转发文件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上报局领导小组;对小单位按照市局转发文件内容开展自查自纠的自查报告和自查表上报局领导小组,然后局领导小组由纪委书记×××带领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所属单位进依照细化表格内容逐一落实核查落实,确保在检查过程中不留死角,通知精神得到全面落实。

(四)严格监督检查,确保问题责任整改到位

×××局自6月5日到15日先由局属各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后经×××局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全面检查,在检查过程中明确要求企业的科室主管、主办会计和出纳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对银行支票、印章管理、规范登记银行存款和现金收支日记账等严格要求制度要求。严格审查各类资金台账建立使用上情况和银行账户审批,会计核算,会计凭证、票据合理性、规范性检查核算,资金管理、运行各环节做到合规、合法,是否严格按程序执行。并针对我局××企业的特点,在×××资金下拨发放、××销售货款回笼等相关环节,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操作流程规定规范化进行,重申凡违反规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将对企业法人代表和有关责任人员追究经济和法律责任。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当即指出,要求立即纠正。在这次检查中各单位都能按照通知要求做好,但同样存在一些问题,内容企业间的资金往来在手续有不完备的现象,已责成立即纠正;在印章管理上,由于银行要求备案留印多为两印章即可,但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多为三人经办财务,我们认为设为三印章更为安全,即企业法人印章(行政部门管理)财务印章(财务负责人或会计管理)、出纳印章(出纳管理)。真正实行一人一印章管理制度。

(五)强化监管力度,确保职责制度落实到位

在检查过程中,纪委书记×××特别要求各单位要加强对财务人员进行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强化财务人员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廉政意识,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高度负责地履行工作职责,筑牢抵御腐蚀的思想道德防线,构建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牢固树立资金管理安全是财务工作的“生命线”、“高压线”的观念,切实增强资金管理的安全意识。严格标准,选用政治可靠、清廉务实、业务熟悉的人员从事财务工作,对财务人员一经发现有赌博行为的,不论金额大小,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从制度和程序上严格规范、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做到资金的使用、管理、绩效考评等各环节把好关,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制度,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对资金支出严格照章审核操作,实施资金管理使用阳光操作,严格照章操作,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确保资金管理到位。防止资金管理脱位,防止资金风险事件发生。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2

按照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有通知》文件及州民政局相关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开展了部门内救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为切实解决好受灾人员在春荒冬令期间的口粮、衣被、取暖、饮水等基本生活困难,及时组织各乡镇进行统计调查,对受灾人员所需物资进行了认真统计,并组织发放。1---6月份我县因泥石流、旱灾、火烧户等各类自然灾害共造成7795人次受灾,倒塌房屋63间,损坏房屋147间;累计农作物受灾面积6920亩,其中4775亩农作物绝收。灾害共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xx万余元。根据灾情实施紧急转移、临时生活救助。截止目前,发放救灾款67.0141万元,其中发放临时救助3.78万元,建房补贴和其他补贴1.86万元,口粮和春荒救济粮折合资金达61.3741万元;帐篷50顶、棉被680床、衣服518件,现储备有救灾专用帐篷290顶,被子1900床,棉衣棉裤200套,大衣100件,棉垫子100床。同时,通过上级部门采购价值46.85万元的救灾棉被3800床和迷彩防寒服50件,及时充实救灾仓库救灾物资的储备,切实做好备灾工作。

2、对已登记造册的花名册按需进行救助,在救灾资金、物资申请和审批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资金、物资申请、发放的相关公示意见。

3、春荒冬令资金严格专款专用原则,坚决杜绝挤占、挪用、截留资金,没有出现违规使用救助资金的`现象。

对于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需要在过渡期间进行临时生活救助的困难群众,严格按照“临时救助条例”的要求,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对因自然灾害造成居民住房倒损的,我局通过实地查灾核灾统计,经受灾户申请后,对其进行公告、评议,对无异议的提交审核后报我局进行审批。最终对受灾户进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发放,严格资金专款专用。

通过自查,在资金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按照财经纪律和“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程确定救助对象。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对偏远地区的救助资金发放进度缓慢。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3

根据《关于对扶贫救灾专项奖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委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全面摸清底数,下面就我委的具体做法汇报如下:

首先,精心组织人员参加县里举办的会议,认清这次扶贫救灾专项奖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明白了这次监督检查工作步骤、程序和要求;其次,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再次,健全组织,成立了由发改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

我委对20xx年至20xx年上半年以来的惠农政策和惠农资金进行了全面排查和摸底,在自查过程中,主要是自查以工代赈资金管理方面,主要看是否有挤占、挪用问题;是否有套取、截留问题;是否有抵扣、代扣其他款项问题;是否有贪污、私分问题;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拨付、按规定用途使用问题;是否有以工代赈扶贫资金和其他经费混帐管理、公款私存和个人保管等问题。从自查情况看,我委对以工代赈扶贫资金管理比较规范。20xx年安排我县以工代赈资金640万元,其中新农村直接统筹152万元,已拨付578万元。20xx年的以工代赈资金尚未下达到我县。在资金拨付过程中,严格按照我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拨付,即开工前拨付项目资金30%、项目竣工前按项目进度进行拨付、竣工验收后拨付项目资金90%,留10%作为质量保证金,项目使用一年后,没有出现质量问题,一次性拨付完。拨付程序:由项目实施单位按项目实施情况申请拨付,我委按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审核,有关部门及县分管领导签署意见;财政部门才能拨付项目资金。从这次自查情况,我委不存在挤占、挪用等问题。

进一步对项目实施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进行梳理,对项目实施单位的资金管理情况及使用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以实实在在的工作实效取信于民。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4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 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5

一、基本情况:

邵阳煤炭工会根据邵阳市总要求,于XX年年正式建立“困难职工帮扶档案”,现覆盖全系统包括局本级在内的13个单位,共计困难职工741人。结合系统实际,对困难职工的帮扶主要是生活救助。

市煤炭工会帮扶工作在局党委的高度重视和局行政的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针,促进系统和谐稳定为目的,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问题,做好“两节”期间困难职工、困难劳动模范、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困难群体的生活保障工作。成立了以工会主席肖国良同志为组长,局办公室主任陈东红同志和局政工科科长潘丽丽同志配合的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并加强了对全系统市直各单位帮扶工作的组织和指导。

一是确立了坚持扶危济困,救急济难的原则;本人申请,基层工会核实审议的原则;一年一般只救助一次,资金一般不超过500元的原则,严格审批手续。二是明确帮扶工作流程:要求帮扶的特困职工,由本人提交申请,并经单位工会审核,经入户调查后,根据困难程度进行资金救助,困难职工领取救助金时一律由单位工会主席逐户入户慰问,慰问对象本人必须在实名制汇总表上签上本人姓名,写上身份证号码,留下联系电话。电话号码本人没有的,要求是近邻或是近亲的,总之必须是在第一时间能与本人联系上的才行。并经领导签字,单位工会加盖公章。

在开展深入调查、吃透情况、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经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局工会全年共召集系统市直各单位工会主席困难职工帮扶档案建档工作专门会议4次,一是及时传达贯彻市总有关帮扶系统困难职工档案建立要求;二是强化困难职工档案帮扶网规范建档的培训,委托自学网络技术的市煤建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王国强同志专门负责全系统困难职工帮扶网申报内容的整理检测,按照条件严格把关;三是认真听取基层单位工会的意见,广泛搜集因灾害、因患病、因上学、因下岗等原因的致贫致困依据,使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困难职工档案所有项目的填写做到完整、准确、真实、规范;四是按照市总要求,电子网络档案和留存纸质档案同步建立,同时将纸质档案都编制了检索目录,分单位建立了子目录,做到一目了然。

市总下拨中央财政专项资金4万元、粮油款1. 7万元,共计5.7万元,市直各单位自筹配套资金14.6万元。

系统工会把市总下拨的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市总要求,结合煤炭系统实际情况,一是根据各单位困难职工数,职工困难程度进行再分配,下拨到各单位工会,并敦促单位必须按要求筹集配套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二是坚持上级工会下拨的专项资金帮扶对象必须是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三是要求走访慰问必须单位工会主席到堂,而且必须是帮扶对象进行实名制签名领取。

全系统一年来的帮扶工作,市总下拨救助金5.7万元,共救助206人。市直各单位自筹配套资金14.6万元。共救助 373人。所有帮扶资金全部用于困难职工和困难家庭的生活救助。20总计救助579人,发放救助金20.3万元。较好的促进了系统的和谐稳定。

过去一年来,在市总的指导帮助和支持下,在市直各单位工会的积极配合和努力下,市煤炭工会的帮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做了一些实际工作,但与上级的要求和困难职工的期盼还存在距离,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坚持不懈地抓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积极探索多策并举,形式多样的帮扶方式,在精神帮扶上,重在帮助困难职工转变观念,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在物质和资金帮扶上,重在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生活中的燃眉之急。在政策帮扶上,重在协调社区关系,帮助困难职工落实低保待遇,督促各单位充分利用优势,增加困难职工解困再就业。努力做到帮扶困难职工活动的日常化、规范化、制度化,努力开创帮扶工作的新局面,取得新的成绩。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6

根据上级工会关于对中央财政帮扶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部署要求,三都县总工会高度重视,及时安排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检查账务运行、档案资料、帮扶系统录入情况及电话随机回访等形式开展了自查工作。期间,县帮扶中心的领导就规范建档、软件的录入管理等问题做了专门指导,对县总2月份的检查所提出存在的问题做了认真的整改,现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职工服务中心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制度较为健全;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帮扶救助标准、审核程序发放制度执行较好;在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方面能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实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困难职工档案能按照实际收入实行动态管理,信息真实完整性较好。

二、具体情况

按照三都县总工会人均月收入低于400元救助标准,我县为1072户困难职工建立了救助档案。20xx年为176名困难职工发放中央财政拨付专项帮扶资金16.22万元。其中: 生活救助146人11.17万元;助学救助21人3.15万元;医疗救助9人1.9万元。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

三都县总上次检查出来的问题,如资金管理使用方面存在不规范、财务手续不完备现象,我们已按会计制度填制账务凭证,完备了财务手续。今后要进一步加强帮扶专项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专款专用,符合规定。

三、整改情况

(一)改善了帮扶管理软件系统的录入条件。通过对帮扶中心微机网络的提速升级改造,工作效率及帮扶档案管理水平大为提高。

(二)对所有已录入的1072户困难职工档案全部重新进行了规范化整理、录入。

(三)对20xx年帮扶救助的176户困难职工逐一进行了电话回访。

(四)加强对帮扶系统中困难职工身份为失(无)业情况进行核实,录入错误的及时做了改正,失(无)业情况属实及时注销其档案,并加大跟踪回访监督力度。

(五)对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的或与父母或公婆同住的已婚职工已补办了相关证明材料。

(六)对职工已脱贫、死亡、工作调动或超过困难职工认定范围准备核实进行删除,对退休职工和职工遗属及时从困难职工档案中注销,使动态管理及时规范。

(七)针对县总检查反馈的问题,我们认真对待,逐一进行了整改,纠正。

四、今后努力的目标

(一)进一步健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各项制度,完善困难帮扶的审核公示程序。特别要完善落实好调查摸底和及回访制度,切实做好对困难职工帮扶的动态管理。对归档资料与管理系统要做到: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资金账目安全规范,数据真实一致,信息准确完整,变动更新同步,逻辑关系正确,管理科学有序,岗位熟练稳定,考核验收合格,受助职工满意。

(二)努力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在今年的星级达标考核中达到标准要求。

(三)要结合三都县的实际情况,借鉴其他县的经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及爱心卡的管理、使用、发放的制度、做法,使中央专项帮扶的这块资金更好地惠及困难职工。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7

根据《关于开展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开展了20XX年度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20XX年我局争取到位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共计42.25万元。其中,内贸专项资金30.95万元,外经贸专项资金11.3万元。其资金分别是20XX年家电以旧换新配套工作经费20万元,20XX年家电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5.4万元,20XX年家政就业培训专项资金3万元,20XX年摩托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2万元,20XX年家电下乡配套工作经费0.5万元,20XX年中小企业国家市场开拓资金11.3万元。其中,家电、摩托下乡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国家市场开拓资金由区财政直接拨付至企业,企业按照规定已开支,其余资金由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已开支。

为确保这次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和取得实效,我局成立了区商务局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陈鸿局长担任组长,三位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区商务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研究制定了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了这次检查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内容、工作重点,确保了工作的有序开展。

按照这次检查工作要求,我局及时向各股室下发检查工作通知,由分管领导负责督促各股室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组织自检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报局办公室。

由组长牵头,各副组长具体负责各自分管线上专项资金现场检查工作,以对照支出账目、实地走访企业的形式进行了现场检查核实。

区财政暂时未将内贸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范畴,而我局无内贸工作经费,内贸工作经费只有从内贸专项资金及局其它经费中调摆支出。

我局将严格执行内贸、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用好管好各项专项资金,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管力度,为全区的商务工作提供资金支持,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8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在促进会展业发展中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海口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府[]73 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设立海口市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市财政局是会展专项资金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会展专项资金预决算的审核、批复,会同市会展业行政主管部门、海口市会展业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会展办)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市会展办负责本市会展活动的奖励或资助申请的审核以及会展基础性工作经费的使用;负责本市年度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和专项资金预决算的编报,每年11 月底前,将下一年度计划及资金测算报市财政局;负责会同市财政局、会展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奖励、资助项目进行核查。

第三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奖励或资助本市辖区内的下列活动或事项:

(一)对规模大、社会效益好、有发展潜力的本土品牌会展或重点支持的会展活动的培育、补贴或奖励。

(二)对符合本市产业特色、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影响力强的国内外大型会展的引进、申办费用,以及对引进者的奖励。

(三)对全市会展业的宣传推广、招商推介、统计备案以及行业合作交流的费用。

(四)对会展业专业人才的培育或引进费用,推进会展业发展的其他基础性工作支出。

市政府另行确定支持的会议和展览项目的筹备经费不属于专项资金中列支项目。

同期举办的同一个项目,包含会议和展览两项内容的,应当按照主要的活动申请补贴或者奖励,不得同时申请会议和展览的双重补贴或奖励。

已获得本市其他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该专项资金。

第四条 用于培育本地展览项目的补贴。

在本市举办的国际性、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展览项目。

办展补贴主要用于展览会的宣传推介、广告和专业客商邀请、接待的开支。

1.对新创办的展会,按照展会实际销售的标准展位数量进行补贴,最高不超过6 届。每届展会申请补贴的展位规模应不低于150、250、350、450、550、650 个标准展位,未达到规模的展会不予补贴。

前3 届,按实际销售的标准展位数量,每个展位补贴400 元,4、5、6 届分别按每个展位补贴300、200、100 元。每届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0 万元。

2.现有展会6 届以上的,为鼓励其继续做大做强,以上一年(届)展览实际销售的标准展位数为基数,对超出的增加展位进行补贴,对超出基数100、200、300 个以上标准展位的,分别按每个展位200、250、300 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最高不超过20 万元。

3.为引导专业相近的中小专业展会走联合办展、共创品牌的路子,对整合资源后的展览规模达到500 个标准展位以上的,视作新办展会予以补贴。整合后的前3 届,对超出500 个标准展位后实际销售的展位数量(特装折合成标展),每个展位补贴400元,4、5、6 届分别按每个展位补贴300、200、100 元。每届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20 万元。

1.有本市辖区内相关机构作为展览会主办或承办单位,该机构必须为合法的独立法人单位。

2.展览会采取市场化运作,具有潜在发展前景。

3.展览主题和内容符合本市及周边产业发展需求,能推动本市相关产业发展。

4.对主、承办单位基本相同,主题和内容相似的展览会视为同一展览会,不得重复申请补贴。

5.主题和内容相似的展览会,原则上应进行协商整合,如不能整合,按照“做大做强,扶优扶强”的原则对其中规模大的展览会予以补贴。

6.以本地小商品参展为主且以个体消费者为主要对象的专项商品展以及各类展销会、展示会、成就展、文化科普展、人才交流会等不列为补贴范围。

7.多个主题的单一展览会,只对符合条件的主题进行补贴,并按照符合条件的主题集中展示的展位数量进行核算。

8. 本办法实施前,已举办但未达到6 届以上的展览活动,可在本办法实施后的第2 年开始对应实际举办届数予以补贴。本办法实施前的不予补贴。

9. 特装展位按面积进行折合成标准展位,即每9平方米折合一个标准展位。

10.展览规模的核定标准均含下限不含上限,申请奖励或补贴的展览会举办天数应达3 天以上(含3 天)。

第五条 用于国内外流动性大型展览项目申办经费或补贴。

(一)支付对象:在本市举办国内外流动性展览的举办方,或承接上述展会的专业展馆。

申办费标准:依主办方要求,根据展会惯例并参考其他城市申办标准,市会展办向市政府提出申请,由市政府确定申办费标准。

补贴标准:根据展会形式及主办方要求,市会展办向市政府提出意见,由市政府确定补贴标准。

第六条 用于鼓励大型流动性展会在本市连续举办的奖励。

(一)奖励对象:规模达到1 万平方米以上,市政府未支付申办费和申办补贴的流动性展会主办方。

(二)奖励标准:第一年(届)按每万平方米5 万元的标准予以奖励,自第二年(届)开始,以第一年(届)的标准为基数,在其连续举办年份(届数)内,奖励标准每年递增10%(最高奖励标准不超过每万平方米10 万元)。举办年份(届数)期间有中断的,不连续计算年数(届数),中断后再次在本市举办的,重新按第一年(届)每万平方米5 万元的标准计算。

引进国际性、全国性或区域性专业展览会在本市成功举办的单位或个人。

引进的展览会规模达1 万平方米(含)以上,举办时间达3 天以上(含3 天),按每万平方米1 万元的标准对引进者给予奖励。

第八条 用于会议的补贴或奖励。

在本市成功举办国内外大型会议的组织机构、会议引进者。

1.政府直接申办或举办的大型会议组织机构:

由政府直接申办或举办的大型会议,根据活动特点及主办方要求,由市会展办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批,按市政府确定的标准执行。

2.其他商业性会议组织机构:

(1)国内大型商业性会议,是指由各类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主办的,实际会期达2 天以上(含2 天)的论坛、研讨会、洽谈会、订货会、年会等,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 万元,具体标准为:

会议安排住宿以五星级宾馆为主,且住宿人数在200 人(含)以上,每个会期以15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住宿四星、三星级宾馆的人数可分别按0.6 和0.3 的系数折算成五星级住宿人数计算。

会议安排住宿以四星级宾馆为主,且住宿人数在350 人(含)以上,每个会期以1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住宿五星、三星级宾馆的人数可分别按1.7 和0.5 的系数折算成四星级住宿人数计算。

会议安排住宿以三星级宾馆为主,且住宿人数在750 人(含)以上,每个会期以5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住宿五星、四星级宾馆的人数可分别按3.3 和2 的系数折算成三星级住宿人数计算。

(2)国际性会议,是指由各类部门、行业组织、企业主办的,有来自境外2 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会人员,境外参会人数达到50人(含50 人)以上,实际会期达2 天以上(含2 天)的论坛、研讨会、洽谈会、年会等会议活动。其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20 万元。

具体标准为:

会议安排住宿以五星级宾馆为主,且住宿人数在200 人(含)以上,每个会期以3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住宿四星、三星级宾馆的人数可分别按0.6 和0.3 的系数折算成五星级住宿人数计算。

会议安排住宿以四星级宾馆为主,且住宿人数在350 人(含)以上,每个会期以2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住宿五星、三星级宾馆的人数可分别按1.7 和0.5 的系数折算成四星级住宿人数计算。

会议安排住宿以三星级宾馆为主,且住宿人数在750 人(含)以上,每个会期以100 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他住宿五星、四星级宾馆的人数可分别按3.3 和2 的系数折算成三星级住宿人数计算。

对国内外大型会议引进者的奖励,根据其引进活动的规模和影响,由市会展办提出意见,报市政府审批,按市政府确定的标准奖励。

第九条 用于会展业宣传推广、项目推介及行业交流的经费。

用于本市会展业的宣传推介及光盘、刊物和其他会展宣传用品的设计制作及其它宣传费用。

用于对本市会展业进行对外宣传推广、外出考察学习经费,开展会展业的招商引资,引进或移植境外品牌展会来本市举办的前期必要费用等。

第十条 用于会展业人才培育以及其他基础性工作的经费。

用于本市会展业的课题研究及专项调研。

用于年度评选先进会展或会展举办单位的表彰。

用于会展纠纷处理,各项合同文本、法律规范性文件审定的法律咨询活动。

支持本市相关机构或会展项目申请加入国际展览业协会(UFI)、国际会议协会(ICCA)等国际性组织,取得国际认证。对取得UFI、ICCA 认证的机构或项目,给予认证后3 年会员费50%的奖励。

用于其他能够促进我市会展业发展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申请、审批程序和所需材料。

各项目申请单位应于每年10 月底前向市会展办提交下年度会展计划和会展专项资金申请项目,填写申报项目备案表,并提供展会主承办单位合法登记注册证照。每年6 月底前可以补报下半年申请项目。市会展办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制订年度会展专项资金奖励或补贴项目计划,没有列入计划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奖励或补贴。

项目申请单位包括:

每个项目只能由一个单位提出申请。同一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组织的,需协商推选一个单位提出申请。

各项目申请单位应在项目举办前1 个月向市会展办提出项目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展览项目批准文件;

(4)主承办单位协议(或有关部门的批办件);

(5)展览馆场地租赁合同、项目基本情况、工作方案、宣传广告材料等;

(6)项目由多个单位共同组织或引进的,需提供各方协商一致共同推选申请单位的文件。

(2)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

(3)会议活动批准文件;

(4)主承办单位协议(或有关部门的批办件);

(5)会议基本情况、工作方案、拟参会境内外来宾名单、宣传广告材料等;

(6)会议场所租赁合同、酒店住宿及餐饮合同;

(7)会议由多个单位共同组织或引进的,需提供各方协商一致共同推选申请单位的文件。

逾期未提出项目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不予奖励或补贴。

各项目申请单位应在项目举办前半个月提出项目评估申请,递交评估申请材料。

1.评估申请报告。

2.展览项目提供展馆确认的实际展位平面图、参展商目录(电子版)等资料;会议项目提供实际参会来宾名单,客人住宿安排表或住宿结构平面图。

3.申请展会引进奖励项目,还需提供主办方出具的引进证明材料,市会展办出具的引进认可意见。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市会展办联合市财政局等部门对会展项目进行现场评估、核查,并做出初审意见。

项目结束后1 个月内,各项目申请单位须向市会展办上报项目总结报告。展览补贴项目还需提供补贴资金决算报告及展览会宣传广告、客商邀请接待费用开支的合同(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刊物、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会议补贴项目还需提供会场场租发票(复印件)、参会人员名片(复印件)、住宿安排表、酒店出具的住宿证明材料等。

市会展办出具项目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未达到合格要求的项目不予奖励或补贴。

符合奖励或补贴条件的项目,经市会展办和市财政局审核,报市政府批准后给予拨付。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三条市财政局、市会展办应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核、检查和监督,同时应定期对有关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使用效益进行检查评估。市会展办应对年度资金使用情况、效果进行总结、评估,为制订下一年度资金预算提供依据。

第十四条 各用款单位应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开支范围,不得挪用、截留,同时做好专项资金使用材料的建档和保存,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审计。

第十五条 根据检查和审计结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会展办会同市财政局按情节严重程度分别采取停止奖励或补贴等措施;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会展办追回已拨的专项资金。构成违法或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本办法规定将专项资金用于专项使用项目的;

(二)展会组织秩序混乱,发生罢展、闹展、上访或重大事故的;

(三)截留、挪用会展专项资金的;

(四)提交虚假申请资料骗取专项资金的;

(五)其他违反财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第十六条 市会展办和市财政局进行展会评估的人员应严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在评估过程中发生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等违规行为的,向其所在单位进行通报,并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同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具体应用问题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会展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11 年9 月14 日起施行,有限期5 年,有效期届满自行失效。

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篇9

我办六个编,现有工作人员六名,其中票据管理股设股长一名,专职票据管理员一名。近几年来,我办非税收入管理工作牢牢抓住财政票据管理这条主线,努力夯实基础工作,强化日常管理工作,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方式日趋科学,管理水平逐年提高。现按照省非税局、市非税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们对我区的票据管理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查,从四个方面汇报如下:

一、 基础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了财政票据管理的各项内部制度。对票据的购领、发放、保管、核销、销毁的程序和要求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分别制定了《票据管理制度》(包括票据计划、票据入库、票据发放、票据工本费结账、票据核销、记账、盘点、存档、数据备份等九个方面)、《单位票据购领、使用和核销制度》、《票据保管、安全制度》、《票据稽查制度》和《票据年审制度》。各项制度除了在票据领发办公场所上墙公示外,我们还将其在“区非税收入网”网页中向公众公示,尽量能让多数人了解我们的票据管理制度,支持配合我们的管理工作。

二是按要求设立了各项票据台账,及时记录了票据购领、发放、库存、核销和工本费等业务信息,定期核对台账库存与仓库库存票据数量。对票据的入库,出库,缴销和结存情况分别设立了台账,做到了每个工作日及时登记台账,打印入出销等相关凭据,每月进行一次票据盘底,核实仓库库存与台账库存数,确保了账库相符。同时,区财政将票据工本费与收缴改革经费一起纳入了年初预算,为开展票据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三是做到了专人专库专柜保管票据,确保了票据安全。局机关在办公用房紧张的情况下,专门腾出三间房子用于存放财政票据,仓库面积达到了15平方米,能够充分保证财政票据存放的需要。其中一间存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一间存放矿产品税费票据,另外一间备用。做到了财政票据按标签分类存放,有序整洁易查。库房除了安装牢固的铁门外,还装置了报警器、摄像头等监视设备,同时还配备了干粉灭火器两台。凡拆封的票据均按顺序排放于票据柜中,并备放好樟脑,以防虫蛀,尚未拆封的捆邦票据,则放置于票据铁架上,与地面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潮湿。库房唯一的钥匙由票据管理员一人保管,其它人员非允许一律不准入内。通过采取以上防盗、防火、防虫、防潮等各项措施,确保了我区财政票据安全工作万无一失,从未出现过因保管措施不到位而造成票据毁损和灭失现象。

三是加强了与物价部门的横向联系,联合行文进一步明确了非税收入票据的购领、使用和缴销的程序:规定从今年开始,执收单位再次购领票据前,应将已使用的票据先到物价局审核,再到非税办办理缴销手续,若款项尚未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则及时催缴,待款项缴齐后给予准购票据。通过这一措施,强化了票据的源头控管,达到了“以票管收,票款同行”的目标。上半年,纳入汇缴结算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233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006万元,增长48%,专户存储率达到了100%。

二、 日常管理。

一是所有票据统一向市票据科购领,并及时清结票据工本费。从开始,我区不再印制任何财政票据,所需票据均从市票据科购领后按程序发放给各个执收单位。共向市票据科购领财政票据4.46万册,其中新版财政票据3.5 万册,89万份;矿产品税费票据1.96万册,向市非税处交纳票据工本费共计20.2万元,没有出现过拖欠现象,今年以来还采取了按计划数额预交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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