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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行政工作自查报告

时间:2023-09-07 无忧总结网

行政工作自查报告集锦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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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工作自查报告【篇1】

本人在公司综合管理部担任行政后勤岗的工作,一年来,根据总公司行政管理的相关方案,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我用心、认真地完成了本职岗位的各项工作,现对今年的整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行政后勤

(一)职场管理方面

1、指导、协助下属三、四级机构更换新职场各项材料的准备工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总公司申请增加分公司本部办公职场面积。

2、及时与机构对装修问题进行沟通,并审核职场装修预算。

3、为五家机构制作广告牌、指路牌费用的审核工作。

4、配合总公司建立全系统职场信息系统,每月按时上报《分公司职场管理信息统计表》,将全区(租赁职场)房屋租赁合同,(自有产权物业)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土地证等资料扫描件上传至FTP。

5、分公司本部职场状况:根据各部门职能的调整,人员的调配,对部分办公室进行调整并重新布局,合理利用空间;组织学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防火意识;更换职场窗帘、租赁绿色植物,美化办公环境;职场的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等方面的管理。

(二)会务接待方面

1、完成了职工运动会、中期工作会议、《新保险法》培训会、两核财务专题培训会、经营分析会等大中小型会议费用预算、食宿安排等会务后勤及接待工作20余次。

2、与各星级标准的酒店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签订了消费优惠协议,为公司员工差旅住宿带给了便利和保障。

(三)行政费用预算和开支管理

1、在行政费用支出过程中,本着费用从紧、实际工作需要等原则,严格把控分公司本部和各机构的行政费用支出,尤其严格把控固定成本投入,透过以需申购、调配利用闲设备等措施节约费用开支。

2、根据总公司预算编制的各项要求,结合分公司的实际及发展规划,及时完成了职场费用、固定资产支出等预算的编制工作。

(四)通讯方面

1、及时完成了全年各部门提出的新装电话、移机、电话故障处理、电话维修等工作。

2、与xx公司交涉,追回xx公司双重收取集团彩铃费用,将这笔费用及时返还员工个人手机;与x公司交涉,追回x公司在三年未按合约履行违规收取的通讯费用。

(五)证照方面

在相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时完成了分公司本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房屋租赁许可证》等证照的年检工作,保证了公司经营的合法性。

(六)其它后勤工作

1、根据各部门及同城门店的需求,及时供应办公耗材、五金耗材、清洁用品,并适量进行管控,每月或季度定期结算,保障各部门及同城门店办公设备的正常运作。

2、审核分公司本部物业管理、水电、停车等费用,按时办理费用结算,及时与物业管理公司沟通,处理各项物业管理问题。

3、每月按时上报电话、耗材、招待等各类行政费用公示表。

二、物资管控

1、完成了本部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包括申购、购置、入库登记、调拨、维修、报废、盘点等日常管理工作。

2、根据各机构提出的申请及时审核配及实际需要,并在分公司审批完毕后跟踪、落实和反馈总公司批复结果;按程序办理分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各机构、各机构之间的资产调拨手续。

3、根据总公司对门店闲资产的处理意见,以内部调配为主要原则,根据各部门及机构实际需求,合理调配处闲资产。

4、每月按时上报《固定资产月报表》。

三、存在的问题

1、对机构行政管理工作的管控力度不够,部分机构对总分公司要求上报材料、物资管控等工作执行力有待加强。

2、审核职场装修方面预算经验不足。

3、由于岗位的性质,工作面广、杂、琐碎,导致部分工作邂逅,未能及时办理。

四、明年工作计划

1、加强与总公司各相关岗位的联系,力争得到总公司更多的指导和支持,更有利于本部和机构的工作。加强与机构的交流和管控,更有力地执行总分公司的相关制度,更好地为机构服务。

2、加强自身职场装修方面知识的学习,吸取更多他人的经验,提高工作效率。

3、重点处理门店闲置资产,根据内部需求,合理安排及时办理相关调拨手续。

4、联合信息岗与x公司在通话、网络资费问题上进行协商,争取更优惠的政策。

行政工作自查报告【篇2】

按照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度省市依法行政考核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

一是严格落实依法行政领导责任制。在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中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重要内容与各县区国土资源局签订了责任书,作为系统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二是认真执行《X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构建依法行政责任机制的通知》,按照“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职能科室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认真履行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管理职责。并完善了《XX市国土资源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和《XX市国土资源局重大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方案》。

二、强化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组织单位职工开展依法行政培训42人,参加部、省举办的法治培训两次,培训人员50多人,增强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意识,提高执法效能。

三、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是严格落实国土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对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土地确权颁证、行政处罚决定等,全部实行集体会审和研究决策。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会审制度。认真实行重大事项会审制度,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用地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确权登记发证以及违法案件的处理等事项全部纳入会审范围,由各科会审同意后,再提交会议研究。

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构建国土资源管理责任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全面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制定了《XX市国土资源系统20xx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评分量办法》,建立了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体制。二是制定了《国土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审办法》,开展了国土资源执法案卷质量评审活动,进一步规范了国土资源执法案件的查处工作,提高了执法案卷办理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复议工作。严格依照《行政复议法》和《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规定》,受理、审理行政复议案件3件,使行政复议成为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层级监督的重要手段。

五、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下发了X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开展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集中排查化解暨非正常上访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本区域内近年来涉及土地权属纠纷、土地征收征用补偿、矿产资源管理等方面的问题隐患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今年全市国土资源部门共受理国土资源信访件214件,其中,征地纠纷35件,占16%,土地权属争议120件,占56%,违法占地46件,占22%,探采矿等问题13件,占6%。在全市受理的214件中,市局受理48件,其中省、市转送13件。全市共接待上访群众1288人(次),问题全部得到妥善解决。至目前全市共办结信访件210件,办结率为98%,省厅和市政府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全部办结,按期上报了办结报告上报,办结率为100%。无国土资源管理问题引发的重大群体性的事件发生。

六、强化法制机构自身建设。

加强了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市局42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省市政府组织的依法行政法制学习。单位自行订购了一系列执法监察和依法行政方面的学习资料,通过培训和自身学习,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意识得到进一步提升。

七、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按照《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和《甘肃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追究办法》,将责任追究制度贯彻在一系列管理工作中,认真执行了《XX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对国土资源执法监管责任倒查的通知》,全面落实责任倒查工作并实施问责。

我们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在一些县区国土资源局及基层执法队伍主动履行执法监察工作责任不强,对矿产资源非法开采和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以及非法买卖土地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制止;对一些群众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有效处理,在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等方面主动服务、依法行政责任倒查落实不够严格。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部、省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断提升我们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规范办案的执法形象。

行政工作自查报告【篇3】

20xx年来,市市场监管局在市信息公开中心的精心指导下,按照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行政工作的基本制度,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推进市场监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年公开发布公文68份,通过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布机构职能调整信息5 条,公开政策法规性文件25条,发布公告公示25条、市场监管工作动态31条。

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今年以来,随着登记制度改革,我局坚持便于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利于群众监督为原则,对涉及到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把涉及我局相关项目重新进行编制,并及时在网上公布。截至目前,我局的权力清单通过审查并在浙江政务网上公布,权力清单共有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7个方面,共涉及510项具体内容。

(二)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八方面重点领域、阳光工程网等定期发布食品药品安全动态、食品药品安全提示、督查抽查信息等20余条。

(三)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通过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向社会公布企业自主公示信息及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和执法处罚信息,截至目前,我市20xx年度企业年报率达到92.58%,个体户年报率达到95.16%;20xx年度企业年报率达到92%,个体年报率达到 95.22%,农专社年报率达到63.83%。通过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企业经营异常信息533条、行政处罚信息187条。

二、着力提高政府信息工作实效

(一)探索途径,全面覆盖。积极探索信息公开途径,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服务大厅自助服务电脑,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宣传信息,制作形象宣传片、宣传册、宣传海报等方式,构筑了形式新颖、多层次、多角度、广覆盖的政府信息公开体系。

(二)创新载体,多元共建。努力创新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实现公开平台多元化。今年该局举办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无传销乡镇宣传周”等重大政务活动,用贴近民生的角度全方位反映市场监管工作。

(三)借力部门,提升效能。为有效拓展信息公开的途径,打破信息孤岛,实现食品安全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与有关部门信用信息的公开互动,增强失信惩戒的有效性、准确性,联合市人民银行建立食品安全不良信息“一库(数据库)、一档案(农户档案)、一机制(惩戒机制)”惩戒机制,从6月份开始上报食品安全不良信息17条,并在全市各商业银行挂网公示,有效发挥信息公开的监督作用。

三、夯实平台基础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市市场监管局机构成立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定了分管领导,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明确专职信息员与网评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局官方的网站的总体维护,处室联络员负责网站上各自业务板块的信息发布及咨询答复,网监办负责全局网络维护和信息安全,努力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水平,争取重要信息不滞后、热点信息不留白。

(二)完善机制建设。借业务整合新建的契机,相互借鉴原有两个平台的先进制度和做法,出台《市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业务规范体制,形成“培训教育、实绩检测、考评督促”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理念。

(三)加大日常督查力度。实行抽查及通报制度,强化网络在线检查,定期对全市系统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逐条进行检查,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及时、规范、完整。

四、当前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远远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适合农村群众查阅环境信息的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五、下步改进措施

1、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全面、质量优先、层级审批、及时公布”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时、准确、全面的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2、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在积极参加市组织的业务培训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邀请业务熟手、能手对我局信息报送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

3、创新工作理念,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市场监管日常工作和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便于群众参与、易于群众接受为原则,在信息公开网页上设置互动栏目,增强互动性,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认知度。

行政工作自查报告【篇4】

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充分发挥环保系统的行政调解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现将我局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是实现了纠纷预防。我局在接待行政调解咨询、受理申请的过程中,提前了解了信息,提前发现了问题,提前排查了诉讼隐患。把握社会矛盾动态,为政府决策及矛盾预防工作提供参考。

二是防范了工作风险。强化受理调解人员的风险意识,对不属于环保行政调解范围的申请,积极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注重工作效率和工作方法,不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而且防范了因调解不当引起当事人缠诉、缠访,增加行政成本。

三是延伸了职能。坚持行政调解与行政指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结合,全方位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探索,深入开展行政调解工作

在依法行政中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把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贯通到依法行政中,在彰显执法刚性的同时,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争议和行政管理的纠纷,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解决问题的柔性,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年初,我局召开了专题会,研究部署了行政调解工作。一是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行政调解工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强调了行政调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定了20xx年行政调解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细化了目标任务。三是专兼结合,建设调解队伍。在全局范围内选配工作经验丰富,业务水平较高,责任心强的同志担任行政调解主任,专门负责行政调解工作,组织、推动行政调解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健全制度,抓好落实

1、健全完善了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室,签订了安全监管责任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

2、加强了队伍管理。组织核准审定执法人员资格,加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并参加考试,合格率达100%,提高了从业人员素质。

三、下一步应当做好的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强化行政调解的服务意识

进一步提高干部特别是调解员的思想认识,在理念上树立国情、民情和职能意识,将行政调解与创新社会管理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及构建和谐社会相结合,将行政调解与行政指导、行政处罚相结合,在工作中要防止仅仅是走程序的形式主义的调解,防止以折中主义处理的无原则的调解,防止强迫一方当事人接受调解结果的不民主的调解,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精湛的业务知识和高超的调解艺术真正为人民服务。

(二)提高人员素质,不断提升行政调解的服务水平

环保系统的调解职能以信访投诉为主,工作人员在调解纠纷上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但是在调解其它方面却显得知识匮乏。要加强调解员在环境保护法律知识、民事法律知识、合同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拓宽调解员的知识领域,以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势,以专业的法律知识进行调解。

(三)创新工作模式,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

进一步整合行政调解职能及资源,建立专门的行政调解机构,确定专职调解人员,除重大纠纷外,其他类型的争议纠纷都由专职调解人员调解,以便统一服务标准、统一调解流程、确保调解结果。

(四)推动司法确认,赋予行政调解协议法律效力

在积极鼓励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约定协议的强制执行力的同时,加强行政调解受理条件、程序、文书与司法调解的对接,积极推动人民法院对行政调解协议进行确认,进一步提高行政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对不能按照协议履行的一方,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工作自查报告【篇5】

我镇根据平法制字[20xx]15号文件《关于做好20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开展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考核

依法行政工作历来受到我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方面通过建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纪检、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共同组成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并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进行调理,有效保证了依法行政领导工作的连续性。另一方面通过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依法行政考核与政绩考核相结合的责任考核机制,加大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考核监督力度,对违反规定的执法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有效杜绝滥用职权、知法犯法现象,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的正确贯彻执行。

二、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为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坚持实行“办、审、定”三分离制度,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权,落实责任。

三、推行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政府

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设,在全镇上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人员专门抓,层层抓落实的组织机构网络,做到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保证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是将张戈庄镇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坚持和完善政务公开栏这一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实现政务公开的现代化、网络化。

四、提高制度建设,强化执法监督

一是切实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在制发文件的过程中,坚持凡内容涉及到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核和报备案,同时定期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和审查,确保了规范性文件的时效性、稳定性、严肃性。

二是切实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监督。一方面注重以群众监督为重点的舆论监督,在具体行政行为实施过程中,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加强以人大监督为主体的法律监督。

五、抓好执法培训,提升依法理念

为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论和执法业务的培训,使之正确把握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提高执法水平,树立服务观念,促进效能建设。我镇建立了执法部门学习制度,特别是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实现了常规性学习,使干部在具体操作中能够熟练运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同时,每年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和考核,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一年来,我镇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得不足,例如法制机构建设薄弱,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有些基础工作还待完善和加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工作质量,防止和纠正一切不当行为。

行政工作自查报告【篇6】

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顺城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及《决定》精神,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通过建立和完善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强化执法监督等工作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致力建设法治政府,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习培训,保障依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颁布以来,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采取积极措施,将依法行政作为统领全局工作的指导方针。一是制定顺城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10-2014年),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明确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一把手负总责,形成全区上下齐抓共促的格局;二是以贯彻落实《纲要》及《决定》为契机,强化学习宣传,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顺城区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将法律知识的学习作为重要的内容纳入区委、区政府中心学习组学习科目,并于今年下半年组织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了《纲要》、《决定》、公务员如何做到依法行政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收到了良好的学习效果,促进了行政执法、行政管理队伍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三是健全机构,从强化法制机构入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机构改革、缩减编制的情况下,区政府充分考虑法制机构的特殊地位和重要作用,在机构编制上予以保证,使法制机构编制达3人,在人员素质上予以强化,使法制机构人员实现专业化,并增拨经费,改善办公 1

条件,保障政府法制机构正常运转。同时在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设置法制科室,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构建依法行政监督、管理网络。

(二)加强制度建设,创新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我区政府不断转变观念,增强法制意识,用依法行政统揽政府全局工作。一是着力推进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进一步落实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制度。多年来区政府始终严格执行区长常务会议议事规则,严格执行《顺城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法事项及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区政府作出行政决策、制定规范性文件、以区政府名义签订合同等,事前均先交由区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和论证,审查通过后一律提交区长办公会或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未经区政府法制办审查论证、审查未通过或未经区政府办公会议集体讨论的,一律不得作出决定,充分发挥了政府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确保决策的法制化、科学化;二是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强化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机制。今年上半年,根据《辽宁省规章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规定》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经区政府同意,法制办对本区2002年以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认真审查后决定继续有效文件10件、废止文件6件、需修改文件6件。区政府在定期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同时,严把规范性文件制定关口,严格按照 “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区政府制发规范性文件或签订重大行政、经济合同必须经法制机构依法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乡镇政府和区直部门发布规范性文件后15日内需上报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并由区政府法制办不定期对各

部门规范性文件报备情况进行检查,从而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有了保障,质量大大提高,制约力明显增强,杜绝了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情况发生,切实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三是全面推行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公示制,采取多种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区政府着力构建“政府法制监督、纪检监察监督、财政审计监督、信访投诉举报、区长公开电话”五大监督体系,畅通监督渠道,同时通过开辟政务公开网、发布公告等方式对政府重大信息公开发布,方便群众及企事业单位查阅,充分利用政府投诉中心,召开信访联席会议、召开听证会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注的社会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四是全面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动态管理制度,近年来我区政府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管理数据库,将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法制培训考核情况、执法证件审验情况等详细备案,通过强化制度建设,完善依法行政监督体系等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依法行政工作的扎实开展夯实基础,使依法行政工作进程逐步加快,群众对政府行政工作的满意率显著提高。

(三)多措并举,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我区采取多种措施落实各项执法制度,大力提高执法效能,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一是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九八年初,我区政府在全市率先开展行政机关执法主体重新确认工作,依据《辽宁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通过行政执法单位依法申报,区法制机构依法确认,报上级政府复核批准的法定程序,正式确认45家执法单位的执法主体资格并通过媒体向全社会予以公布。通过开展此项工作,使执法单位的主体权限更加明晰,从而推动了行政执法工作合法有序开展。与此同时区政府严格执行《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和《辽宁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

法》,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制度,积极配合市政府法制办认真开展执法证件的审验及换发工作,今年上半年共检验合格证件364件次,清理到期执法证件34件次,圆满完成执法证件的审验及换发工作;二是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案卷评查制度。我区政府始终坚持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增强行政执法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公正执法,在全市率先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在全区45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执法公示制,将执法部门职权范围、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标准、执法时限、执法责任、举报电话等全部进行公示,制作执法程序流程图,同时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支出等热点问题向内部公开,实现内外监督一体化。同时建立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行政执法中的过错行为,打造一支公平执法的行政执法队伍。三是稳步推进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合理缩小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空间,按照《顺城区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各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区政府24个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政执法部门和单位都已完成规范任务,并将《指导标准》上报区政府法制办,从根本上保证了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驶权力、履行职责;四是积极探索相对集中处罚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区政府工作统一安排下,通过顺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告,区政府城乡建设管理局、土地管理局、交通局分别将《辽宁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规定的行政处罚权,部分依法委托给顺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集中行使,委托单位与受托单

位就委托处罚的事项、权限、执法区域、期限及双方权利义务签订了委托协议。此项工作的开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为我区继续深化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开辟了新的道路。

(四)强化监督,加强复议和应诉工作,深入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我区政府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司法机关依法实施的监督的同时,更加注重接受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进一步拓宽社会舆论监督渠道,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定期参与“行风热线”栏目,面对面听取群众意见,处理群众投诉。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区长公开电话办等部门均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积极受理群众投诉,对于人民群众检举、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并及时依法做出处理;对社会影响较大的问题,均能依法、及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从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行政行为实施监督的权利。与此同时积极履行法制机构的层级监督职责,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及其实施条例,大力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行政监督、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始终坚持便民利民原则,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积极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综合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和解、调解等手段办案,依法公正做出行政复议决定。2007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0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8件,代理政府出庭应诉36件,胜诉率达95%以上,保证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利地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二、存在问题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任重道远。近年来,我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在一些方面有了显著成效。

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三个方面:一是个别部门对依法行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对法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执法主体依法行政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法制工作发展不平衡,长期从事执法工作或案件较多的部门工作落实得较好,其他部门则相对薄弱,法制机构的人员配备和工作条件与当前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形势和要求不相适应;三是依法处理行政争议、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有待加强。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一)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发挥法制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参谋和助手作用,积极加强对依法行政、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认真研究各单位、各部门反映的问题,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二)开展宣传教育培训,营造法制社会氛围。继续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的相关精神,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注重并加强各级领导、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培训、教育、考核工作,进一步做好法制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形成建设法治政府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完善决策机制,强化纠错机制和落实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完善政府相关工作制度,加强科学论证,通过专家咨询、论证和集体研究决策,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采取社会公示、听证、座谈、公众列席旁听等形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尽可能提高政府行政决策的质量和水平;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合理性。认

真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岗位和个人,增强部门负责人和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

(四)加快效能型、服务型、责任型政府建设,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切实抓好政府部门勤政廉政建设,加强效能监察和政务督察,依法履行各项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认真贯彻实施《纲要》及《决定》精神,不断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工作。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积极开展预防和化解行政纠纷及行政争议工作,努力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不断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向纵深发展,并以此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行政工作自查报告【篇7】

市政府:

xx年,市城市管理局围绕xx城市发展定位,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省住建厅的大力指导下,贴紧创新转型升级的发展导向,自抬标杆,精准发力,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家、省、市关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切实推进城市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开展。以稳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将体制改革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等有机结合,权责明晰、服务为先、管理优化、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逐步构建形成。现将我局xx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夯实工作责任。推进依法行政,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根据城市管理和执法工作的特点,我局制定了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明确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全年的主要工作重点推进,把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城管局和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为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并深入一线加强协调、指导和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严格落实目标任务。健全组织领导,切实发挥高位推动作用,根据我局领导班子调整及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改善法制工作条件,保障法制工作的必要经费开支和装备配置,积极发挥法制工作人员在依法行政中参谋、助手作用,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保证。xx年,鉴于法律修改后对从事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法制审核的工作人员设置更高准入门槛的新情况,我局法制机构将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作为法治城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主动向局党组报告。局党组及时给法规处增加了两名工作人员,其中一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满足新法实施后行政复议及行政处罚法制审核需要。

(二)多层次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用法;组织公务员参加干部在线学习,不定期开展法制讲座,立足加深机关公务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掌握,注重学以致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化。开展执法人员春秋两季封闭培训,适时组织执法骨干参加专题培训,促进规范执法,高效执法。采取法制辅导讲座、研讨分析会、座谈会、举办法律知识竞赛、开辟《以案释法》专栏等多形式深入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学法用法的针对性、积极性、实效性。积极参加省、市法制办等部门组织的座谈会、交流会、研讨会和培训会,切实推动依法行政理论与城市管理实践的深度融合。xx年,我局组织开办了5期培训班,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培训率达到了100%;督促各区自行组织中队长以下及协管员培训共6次,培训各类城管工作人员3000人次。配合市政府法制办,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辅助执法人员的培训和日常管理,目前我市2500余名城市管理协管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已获得辅助执法证。经市委组织部同意,根据全市城管系统执法管理干部高级研修班培训计划的安排,组织业务骨干50余人到xx大学开展了城市管理能力提升培训。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强化了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了其依法治理城市的能力。

(三)坚持宣教引领,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广大市民是城市管理的参与者,是做好城市管理工作的社会基础。宣传和普及城管法律法规是依法管好城市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广大市民群众维护城市管理的重要依据。xx年,我局在全系统全面落实“谁执法 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并公示了城市管理执法系统普法责任清单,不断丰富宣传手段,拓展宣传深度,壮大宣传声势,普及城管法律法规知识,展现xx城管良好形象。一是以百姓关注的话题为切入点,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及其他新媒体上进行广泛宣传。二是通过开展特色鲜明的知识竞赛、法律咨询、街头宣传等形式,面向全社会宣传好相关法律法规。三是进一步开展城管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企业、进市场、进工地、进社区、进学校”活动。xx年,在认真做好日常宣传的基础上,依托《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城市管理执法办法》、《xx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新法实施,我局开展了声势浩大地专题宣传。邀请“X”普法讲师团到我局开展规范行政执法专题巡讲,积极参加省、市普法办组织的12.4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另外,我局适应新媒体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开展了执法直播、执法队伍换装直播等活动,受到广泛肯定。其中,针对机动车违法停放的执法直播秀,通过公开、透明地展示城管执法工作,向广大网民多角度呈现城管执法活动,获网友强势围观,两小时即有27万人观看并转发。

二、以完善机制为抓手,着力规范决策行为

(一)健全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配套制度。一是修订合法性审查办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征询意见、听证、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实施效果评估、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建立并完善“决策、督查、评估”三位一体工作机制。xx年,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新形势、新常态、新要求,我局制定出台了《xx市城管系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规定》,规定了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审核方式,并对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机制进行了有益探索,还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集体讨论的情形。该规定从加快推进法治城管建设出发,明确要求全市城管系统均应参照执行,实现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另外,规定还结合城市管理及执法工作实际,推进市场公平竞争审查、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与合法性审查的深度融合,实现各项审查工作效率优化、效果叠加。二是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加快公众参与平台建设,对社会关注度高或者公众直接相关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并解释说明。探索建立重大民生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和社会组织的意见。

(二)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根据相关合法性审查制度要求,切实开展审查工作,我局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交法制机构进行了合法性审查。需要提请市政府审议的重大涉法事务以及需要商请市政府法制办研究处理的各类涉法事务,如餐厨垃圾处理厂工艺改造及特许经营协议修改,我局法制机构均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xx年我局共对50余项行政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涉及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龙泉山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及焚烧发电综合项目咨询服务项目、生活垃圾运输服务项目、高架桥清扫保洁项目、粪便无害化处理厂招投标活动、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服务外包等重要行政决策事项。

(三)按规定采购法律服务。按要求聘请法律顾问,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使其在更多决策、更广领域中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防范政府决策的法律风险、稳定风险发挥积极作用。xx年,局法律顾问全面参与我局重要行政决策,参与了多起对群众损益性较大的违法建设强制拆除类行政复议案件论证、生活垃圾运输服务供应商违约事件处置以及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特许经营协议起草等工作。为保护公共利益,避免国有资产流失,我局决定对某生活垃圾运输服务供应商违约事件提起民事诉讼,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法律服务采购。

(四)加强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出现重大失误的决策行为,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责任,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督和问责机制,提高行政效能。落实《xx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规范和加强政府合同管理。配合市纪委驻局纪检组对涉及生活垃圾运输服务、生活垃圾焚烧设施项目运行、高架桥清扫保洁服务等合同履行情况进行了检查。

三、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夯实依法行政基础

(一)积极履行立法工作职责。一是认真谋划、研究立法项目,按要求申报年度立法项目建议。xx年,我局已按要求报送了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建议和地方性法规五年立法规划建议。二是认真履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起草职责。我局在起草《xx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专门起草工作小组,确保人员、时间和基本保障落实。经我局精心准备和市政府法制办立法处卓有成效的工作,《xx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已于xx年3月顺利出台。目前,为做好X年政府规章立法项目《xx市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办法》草案及地方性《xx市城市管理条例》修改稿的起草工作,我局从全系统抽调骨干力量,成立了两个专门起草小组,由局分管法制及具体业务的负责人担任组长,分解任务、挂图作战,确保X年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立法工作有序推进。三是主动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根据政府规章实施的具体情况,特别是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已商请市政府法制办启动《xx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目前,我局已就该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召开了准备会,梳理了问题,制定了工作计划。四是发挥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作用。根据当前城市管理立法工作需要,增加了基层立法联系点。xx年,决定在庐阳区城管委的基础上,增加肥东县城管委、新站区城管局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我局已于12月上旬召开了立法联系点联席会议,要求其明确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配合市局和市法制办的各项立法活动。

(二)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一是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根据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政策调整情况,统筹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放管服”改革、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公平竞争审查存量政策清理等各项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负责”和“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由起草或执行的处室对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和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提出具体意见,报局法制部门审查汇总。局法制部门审查后形成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情况报告报局主要负责人审核通过。xx年,对涉及市城管局的2部地方性法规部分条款建议修改,对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5部规章和6件规范性文件提出了清理意见,清理意见已及时报法制办;对本部门发布的45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废止18件、保留27件,清理结果已在信息公开网公示。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相关要求,及时修订《xx市城市管理局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xx年,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xx市摊点管理规范》经“三统一”程序后已发布实施。三是拓展公众参与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广度和深度。在局网站开设了规范性文件征询意见专栏,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畅通群众参与城市管理渠道。四是探索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机制。明确重要规范性文件应当在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或者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解读方案。五是加强法制监督平台应用。全面实现规范性文件报审报备工作电子化,规范性文件报审报备工作均通过平台进行。

行政工作自查报告【篇8】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冀字[20xx]5号)和省政法委、省综治委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现场会议精神,落实“工作任务重的部门,要适应任务需要,设立专门的调解机构,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的行政纠纷调解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冀劳社办

[20xx]52号),我厅成立了劳动保障纠纷调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规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闫新生任组长,副厅长张瑞书、纪检组长霍观宇任副组长,厅内相关处室和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在劳动争议仲裁处加挂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办公室牌子,由劳动仲裁处长张秀敏任主任,法规处长刘宾志任副主任。劳动仲裁处明确一人专职负责调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相关业务处室和事业单位明确一人兼任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员,负责相关业务方面的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工作。

二、工作职责

按照冀字[20xx]5号文件“行政调解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权过程中,对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因行政管理产生的矛盾纠纷,对其自身职能有直接或间接关系民事纠纷,积极依法进行调解和疏导,尽最大努力把行政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规定,确立工作职责。

(一)调解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指导行政调解办公室及相关业务处室劳动保障纠纷调处工作,审定分流、包案调处重大疑难纠纷调解工作。

2.定期听取劳动保障纠纷调解的工作汇报;

3.负责涉及多部门劳动保障纠纷调解的协调工作;

4.负责全省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工作的组织、队伍建设和省本级的考评、考核监督。

(二)调解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1.负责当事人申请接待,案件登记;

2.协调行政调解员组织当事人双方的调解时间、地点,及时开展工作;

3.负责通知相关业务单位行政调解员参加案件调解;

4.负责调解文书的制作、送达和归档、管理。

三、调解工作原则

劳动保障纠纷调解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自愿原则;

(二)事实清楚原则;

(三)公平公正原则;

(四)注重说服教育原则;

(五)调解协议合法原则。

四、管辖

省厅劳动保障纠纷行政调解办公室负责跨省企业、在省民政厅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案件和信访事项,以及由省厅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劳动保障行政纠纷调解工作。

五、调解范围

劳动保障纠纷行政调解办公室负责调解以下劳动保障纠纷:

1、劳动者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间因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发生的纠纷。

2、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劳动保障行政机关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与管理相对人发生的行政纠纷。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行政调解的劳动保障纠纷。

六、调解程序

(一)发生纠纷的信访人或申请劳动仲裁、行政复议的当事人,由行政调解办公室接待登记,填写《劳动保障纠纷调解表》和纠纷基本情况。

(二)调解办公室接待人员作好笔录,并由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调解办公室在 2日内将调解的时间、地点报办公室主任签署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双方当事人到调解办调解。

(三)简单争议案件由调解办公室按简易程序进行调解,对专业性强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的纠纷案件由调解办公室将《劳动保障纠纷转处行政调解通知单》,转交相关业务处室的调解员或组成调解小组包案处理。自接案之日起5日内调解结案,填写《劳动保障纠纷行政调解结案审批表》本处室负责人审核签字报行政调解办公室主任审批。情况复杂的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可延长办结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5日。

当事人一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调解的,视为其不同意调解,按自行撤消调解处理。

(四)行政调解员或调解小组接案后应当建立劳动保障纠纷调解案卷,对纠纷实施调解工作中制作调解笔录,需要调查核实的,应当由调查人、被调查人、记录人在调查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五)调解成功的信访事项或行政复议案件,由行政调解办公室制作行政调解协议书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成功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双方同意由行政调解办公室制作劳动仲裁调解书,加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自签收之日起超过15日,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调解不成的劳动保障纠纷,已经立案的劳动争议案件交由劳动仲裁委员会按仲裁程序办理;信访事项交由信访办公室按信访程序处理,符合行政复议申诉条件的,提请行政复议。

劳动保障纠纷行政调解终结后,调解办公室应将调解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照案卷管理规范化标准要求立卷归档。

附件: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纠纷行政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及行政调解办公室成员名单(略)

行政工作自查报告【篇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等依法行政的文件精神,我乡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县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评方案的通知》(x政办[201*]xx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开展了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

我乡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以xxx乡长任组长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全乡全面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了以主要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行政管理责任制度、政务公开制度、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干部学法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推动了工作的有效落实。

(二)优化行政决策机制,推进民主科学决策

按照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坚持重大

事件民主决策的程序和规则;对涉及全乡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到广泛征询意见,充分进行协商;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实行公示。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责权,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提供了制度保障。建立责权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结合政风行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工作,上半年和下半年分别召开座谈会,,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作用。

(三)加强组织建设,形成良好体制

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在全乡上下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的齐抓共管的良好体制。同时把政工作融入到了机关日常工作当中,做好“三个坚持”工作,一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制度、决策公开制度等。二是坚持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行政执法的有关内容在进行公示,增强行政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坚持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工作台帐,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确保了全乡依法行政工作在规范化、经常化、科学化的轨道上进行。

(四)推行政务公开,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利用网站、政务公开栏等形式,把政务公开制度化,方便公众获取信息和查阅,为社会提供了公开、透明、高效的公共信息服务。不断加强对制发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凡政府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都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政策和本地实际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使我乡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做到目的明确,针对性强、效果明显的目的。同时坚持规范性文件修改和废止工作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定期评价制度。对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一致或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清理,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五)加强学习考核,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建立健全了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建立了法律知识学习制度,定期对机关干部进行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提高机关干部法律素养和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立并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制度和定期轮训制度。二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完善考核措施和办法,以年度考核测评为核心,以实绩和群众满意为标准,对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进行动态考察。三是切实加强了普法和法制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法律意识,引导其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为推进依法行政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自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工作开始以来,我乡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定得不足,有些基础工作还待完善和加强。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法制建设,提高执法工作质量,防止和纠正一切不当行为,响应党中央、政府上级部门依法行政的工作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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