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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民政工作总结

街道民政办工作总结

时间:2023-05-04 无忧总结网

街道民政办工作总结集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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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民政办工作总结【篇1】

20xx年,民政办公室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区民政局的精心指导下,本着“保民生、保稳定、创和谐”的原则,凝心聚力,扎实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民政部门的职能作用,紧紧围绕“上为政府排忧,下为百姓解难”工作目标,认真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进千家万户,为促进我街道社会稳定、人心安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20xx年民政办工作总结如下:

一、社会救助全面覆盖。一是扎实开展城乡低保重新认定工作。今年四月,民政办对辖区低保户进行逐户走访,广泛宣传新政策,同时将低保的申报条件、程序、所需材料等内容在社区公示栏等醒目位置长期公示,做到“阳光低保、精准低保、动态低保和导向低保”,辖区低保户从年初的893人变成了现在的165人,实现了应保尽保、应退尽 退,群众对低保工作的满意度大幅提升。二是强化特困人员供养保障,及时发放特困人员生活补贴,并对他们医疗费用实行全额报销,解决了他们看病难题。深入实施散居特困人员危房改造工程,散居特困人员的住房情况得到明显改善。三是加大临时救助、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始终把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作为民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探索“救急难”改革,切实解决群众因病、因灾造成家庭暂时困难的问题,仅今年全街道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共救助39人,救助金额8万多元;sos慈善救助共救助12人,救助金额2.8万元;累计发放各类救灾物品物资达8.5万元,帮扶困难群众 800余人次。四是扶贫助学形式多样。在保障救助资金正常发放的同时,通过街头募捐、义演募捐、走访知名人士等多渠道,筹集善款充实救助资金,有效解决了贫困学子上学难问题,实现了辖区义务教育和大学教育阶段无一人因贫辍学。20xx年,我办共救助大学生、高中生20名,救助金额达6万余元。

二、双拥优抚有序开展。针对当前涉军群体信访维稳面临的严峻形势,扎实开展慰问走访活动,深入复退军人家中,耐心听取他们的诉求,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宣传相关政策,对困难复退军人积极开展送温暖活动,20xx年,发放各类抚恤、安置金149.1万元。涉军群体整体稳定。

三、救助减灾体系完善。今年以来,民政办积极开展了申报创建全国、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指导***社区、**社区成功申报为河南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社区在此基础上继续申报了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并以此为契机,加大防灾减灾宣传力度,倡导社区群众踊跃参与防灾减灾宣传,形成全员参与社区综合减灾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基层换届扎实推进。今年4月,**街道办事处同时进行了第九届社居委换届选举工作和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整个步骤、程序、内容等制定了工作日程表和督查表,从调查摸底、财务审计、选民登记、推选新一届选(村)民代表、提名社区(村)委会成员候选人、确定正式候选人、确定选举日、组织培训、选票印制、安排工作人员、选民投票等各个环节进行了严密的安排部署,做到环环相扣,不落一个环节,不掉一项内容,一步一个脚印扎扎实实的开展,从而确保了选举工作按时按期顺利完成。

五、扶贫助学形式多样。街道民政办充分发挥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作用,多方协调,创新形式,在保障救助资金正常发放的同时,通过街头募捐、义演募捐、走访知名人士等多种渠道,筹集善款充实救助资金,有效地解决了贫困学子上学难的问题,实现了辖区义务教育和大学教育阶段均无一人辍学。20xx年,我办共救助大学生、高中生20名,救助金额共6万余元。

六、转变作风,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民政办作为窗口单位,始终以“把优秀当作习惯,把完美作为标准,争做人民满意服务窗口”为工作目标,强化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展示良好的民政形象。近年来,群众要求解决的事,凡当天能解决的决不拖到明天,遇到特殊情况,采取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等方式,方便群众办事。对不符合政策,确实难以办理的,工作人员总是耐心向群众做好解释。在工作中,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问有答声,优化为民服务质量,提高文明服务水平。杜绝吃、拿、卡、要的现象,做到热情服务,让社会群众满意,展示了新时代民政工作者的良好精神风貌。

街道民政办工作总结【篇2】

20xx年在区民政局的悉心指导、大力支持下,在街道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民政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宗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现把民政工作进展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一)城乡低保。20xx年农村低保参保人数为256户,503人,全年发放保障金为1055100元。对农村低保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清理,尽量做到因病致贫家庭应保尽保。我街道城市低保对象为16户23人,全年共发放城市低保金额为66660元。

(二)大病医疗救助工作稳步推进。我街道积极宣传医疗救助政策。今年先后对29名符合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实施了医疗救助,共发放救助金额为101526元。

(三)临时救助工作。年初我街道制定了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实施办法。不完全统计全年共有43户因灾因病困难家庭得到临时救助,救助金额为65210元。

(四)孤儿救助工作得到加强。作为市、区政府民生工程之一,我街道对孤儿情况进行了摸底,我街道共有孤儿5人,孤儿生活救助资金做到了按时发放。

(五)五保工作进一步加强。我街道共有五保老人90人,其中集中供养22人,分散供养68人。五保供养资金及时发放,并加大五保老人的医疗救助力度。做好拆迁五保户的安置工作,在主汛期对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住房进行了隐患排查,充分保障五保老人的合法权益及人身安全。

(六)救灾救济。救灾资金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救灾款均已按要求打卡发放到位。

(七)老龄工作。我街道对60—80周岁老人分年龄段进行摸底,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对有困难的尽力给予解决。

二、社区建设。

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街道5个社区一次选举成功率达100%。标准化社区创建如期进行,今年我街道有4个社区参与创建。目前各社区工程改造已全部完工,相关的软件资料正在逐步完善,11月底将对创建工作进行预验收。

三、民政信访工作。

我们清溪街道区位比较特殊,亦乡亦城,又涉及到征迁安置,极易引发各种矛盾。到目前为止共接待民政信访8例,民政所配合有关部门均已得到妥善解决。

四、优抚及双拥工作。

我街共有优抚对象60人,今年以来各项优抚政策已认真落到实处。全年共发放优抚金333700元。认真开展双拥共建活动,积极为弱势群体落实各项政策。

街道民政办工作总结【篇3】

20xx年,石嘴山市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充分认识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对于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基本建立了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救助、五保老人供养、临时救助为主的社会救助体系。

石嘴山市总人口74万,其中城市人口43万,农村人口31万。现有城乡低保户2.54万户4.03万人(城市1.13万户2.36万人、农村1.41万户1.67万人);医疗救助3.51万人次(城市2.11万人次、农村1.40万人次);享受高龄低收入老年人生活津贴2756人(城市341人、农村2415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1156人;孤儿294名(其中父母双亡的孤儿116名,事实无人抚养的孤儿178名);享受低保的城市“三无”人员2941人;享受低保的残疾人4961人(城市2517人,农村2444人)。,全市共计发放各类民政救助资金1.26亿元。(其中低保资金9023.9万元、医疗救助资金1883.2万元、高龄津贴790.1万元、五保供养资金654.1万元、孤儿养育津贴230万元。)

一是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年1930元。对低保对象实施分类施保制度,即:对70岁以上老年人、二级以上残疾人、大中专学生、危重病人、孤老孤儿、优抚对象、特困遗属等特困人群给予全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建立物价上涨补贴联动机制,缓解城乡低保家庭、高龄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因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压力。加强低保资金管理,低保金发放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专项核算,做到“三管”即:民政管名册、财政管资金、银行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存折发放到户,减少了资金流通环节,确保了社会救助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二是全面覆盖大病医疗救助。我市医疗救助的对象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贫困孤残和五保供养人员、享受高龄低收入老人津贴人员、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的特殊困难家庭成员、在乡老复员军人以及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需要医疗救助的人员等7类人员。在确保农村五保对象、城乡低保对象、高龄老人、在乡老复员军人等特困群众全部实施医疗救助的基础上,将低收入困难群众和特殊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并逐步向城乡其他困难群众延伸,进一步扩大了医疗救助范围,基本实现了医疗救助对象的全覆盖。

三是足额发放高龄老人和孤儿养育津贴。对80岁以上老人按月发放高龄津贴,实行“四优先一减免”就医政策,将全市城乡困难老人和80岁以上高龄老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认真落实孤儿养育津贴发放制度,父母双亡散居的孤儿养育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700元,事实无人抚养的孤儿养育津贴为每人每月500元,儿童福利机构内供养的孤儿养育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

四是稳步开展五保供养工作。以切实保障五保对象的权益为目标,扎实开展五保供养工作,严格五保对象年度审核审批制度和五保对象的档案管理,规范全市五保供养资金按时发放制度。目前大武口区集中供养对象月人均供养标准580元,分散供养对象月发放供养金400元。惠农区集中供养对象月人均供养标准390元。平罗县集中供养对象月人均供养标准530元,分散供养对象月发放供养金390元。

五是有效开展临时救助工作。建立健全《石嘴山市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工作,将遭受自然灾害侵害、突发事故灾害、家庭成员常年患病或突患重大疾病、教育负担过重等原因引起家庭生活困难,急需临时救助的灾民和特困群众全部纳入救助范围。20以来,共救助1637人,发放临时救助金119.3万元。

1、边缘困难群众的救助政策需进一步完善。有些困难群众家庭收入略高于低保标准,就不能纳入城乡低保的范围,此类人群被称为低保边缘人群。城乡低保在住房、医疗、子女就学、生活等方面均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低保证成为获得各种救助的“通行证”,低保边缘人群虽然生活困难,甚至存在看不起病、子女上不起学等困难,但在社会救助政策范围内不能得到有效救助。建议市政府适时适度调整救助政策,解决低保边缘人群困难,把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统一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逐步缩小城乡低保差别。不断加大对“低保”边缘群体救助、突发事件应急救助以及加强对农村困难群体、子女上学困难家庭、长期患病困难家庭及受灾群众的.救助。特别是在核实低保对象状况时,要区别对待,不能搞一刀切的模式,既要考虑家庭收入,又要考虑家庭财产情况,对一些农村购买过养老保险月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家庭人均支出较大的高龄、重度残疾人、危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家庭,可考虑继续纳入低保范围,最大限度地享受国家医疗、廉租房救助等政策。这些人大多已到风烛残年,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年龄的增长,将会自然减员,逐年退出低保队伍。

2、医疗救助门槛高、支付难度大。特殊困难群体(低保、五保、高龄以外的人员)医疗救助门槛过高,一些低收入困难户虽住院,但达不到医疗救助标准,无钱看病、看不起病的困境使得他们望而却步。建议市政府深入调查研究,统一制定完善石嘴山市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放宽医疗救助条件,将癌症、白血病放化疗、肾病透析、精神病等长期慢性病列入大病医疗救助范围,降低救助起付线,并适当调整救助次数,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困难群众就医看病的基本需求。

3、城市“三无”人员安置非常困难。近年来,政府新建改造了农村中心敬老院,实现了农村五保老人高标准集中供养,解决了农村“三无”老人一日三餐无着落的生活。但是,全市没有专门解决城市“三无”老人养老的服务机构,至今城市三无老人生活无法得到最基本的保障。建议市政府出台城市三无老人五保供养政策,将城市三无老人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保障城市三无老人基本生活。

4、社会救助标准城乡差距较大。目前,全市执行的农村低保、农村高龄津贴等救助标准与城市相比,相差甚远,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建议市政府在低保、高龄津贴等方面,尽快制定统筹城乡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使统筹城乡先行的地区率先发展。

5. 救助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专职人员配备不足,兼职人员多,且不稳定,对各类救助工作的贯彻落实造成一定影响。建议从自治区层面解决基层民政专干的编制问题,增强基层力量,使民政工作有充足人员承担。民政工作人员常年扎根基层,接触的是各类传染病及吸毒特殊群体人员,承担着大量入户调查工作,工作较辛苦,建议市政府制定相关政策,给予民政专干一定的岗位补贴,激发工作热情,干好民政工作。

街道民政办工作总结【篇4】

20年上半年,民政局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以规范工作业务、提高服务水平为手段,求真务实,积极进取,有力的推动了全旗民政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20年上半年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低保工作全面规范。继20年开展城乡低保清理整顿之后,今年,我旗又开展了城乡低保评审专项治理工作,通过推行按标施保、按户施保工作和民主评议、评审听证制度的实施,全面规范了城乡低保工作程序。民政局组织全体干部深入到全旗各嘎查村,通过入户调查群众、走访村民代表、查验评审资料等方式对低保评定工作按照低保户20%的比例逐村进行抽查,确保了城乡低保评定工作公平公正,规范运作,在动态管理下做到了应保尽保。同时,加大了对低保政策及低保评定程序的宣传力度,使低保评定工作家喻户晓,低保评定政策人人明白,群众对低保评定参与监督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上半年,基本杜绝了城乡低保评定,低保金发放过程中的信访、举报、投诉等各类信访问题,社会认可度明显提高。20年我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为6420人,农村牧区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000人。城镇低保标准由20年的270元/人/月提高到20年的310元/人/月,补助水平由20年的252元/人/月提高到282元/人/月;农村牧区低保标准由20年的1050元/人/年提高到20年的1909元/人/年,补助水平由20年的798元/人/年提高到990元/人/年。上半年共发放城镇低保金1086.3万元,农村牧区低保金1388.9万元。

(二)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孤儿抚育、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进一步提高,五保对象分散供养标准由20年的1961元/年提高到2196元/年;集中供养标准由20年的2753元/年提高到3083元/年,孤儿集中抚育标准由20年700元/人/月提高到1060元/人/月,孤儿分散抚育标准由20年的500元/人/月提高到860元/人/月。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标准达到700元/人/月,分散供养标准达到500元/人/月。上半年,对全旗1960名五保对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245万元,对46名孤儿发放孤儿抚育资金24.6万元。对316名城镇“三无”人员发放供养资金60.5万元。采用打卡救助为主、现金救助为辅和按季度及时发放的办法,优化了医疗救助方式,减少资金运行风险,提高医疗救助频率,发挥了医疗救助资金救急救难的作用。上半年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331.4万元,救助医疗对象1842人(次)。进一步完善精神病人救助、贫困大学生救助及其他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学、突发事件致贫和其他困难家庭及时给予救助,有效缓解困难群众的突发性、应急性困难,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对流浪乞讨人员区分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给予及时护送或救助,保证流浪乞讨自愿受助对象及时、安全返回家乡,做到不滞留、不受冻、不挨饿。

(三)防灾减灾水平不断提高。今年,我旗的旱灾形势依然严峻,截至目前,全旗因旱受灾土地面积达到6.8万公顷,24.8

万农牧民受灾。同时,全旗五个苏木镇,12个嘎查村遭到风雹灾害的侵扰,风雹灾害共使4448户,13678人受灾,农业受灾面积70115亩,其中;绝收面积4380亩,造成农牧业直接经济损失679.8万元。为了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处理能力和自然灾害快速反应能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运行机制建设,完善了《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规范了救灾物资管理使用办法,开展了救灾资金审计工作,保证了救灾资金的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确保了全旗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协同相关部门开展了“防灾减灾”、“防震减灾”、“抗旱防汛”等大型宣传活动和避灾自救演练活动,提高了群众防灾自救能力。

(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得到加强。继续完善烈士陵园建设与管理,继去年投资近百万元完成烈士陵园的绿化工程后,今年,又投入资金50万元,完成了烈士陵园道路征地、整修和桥涵建设。正在积极争取将烈士陵园列入自治区级烈士纪念物保护设施;为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爱国主义教育,4月2日,在烈士陵园隆重举行了“万众爱国情、清明节祭扫”活动。来自全旗的干部职工、中学师生、军警官兵代表共3500多人参加了祭扫活动;进一步完善了优抚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平台,使全旗优抚对象医疗救助服务更方便、更快捷;组织人员对全旗优抚对象档案进行规范清理,全面提高优抚对象管理服务水平;认真开展烈士纪念物设施普查工作,建立电子信息档案,认真完成数据录入、信息管理工作;继续做好退役士兵安前期准备工作,保证退役士兵按相关政策全部予以安。

(五)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展。完成了慈善总会、老龄办和社会福利中心机构设,人员编制落实,并已正常开展工作,拓宽了我旗在募筹善款、扶贫济困、紧急救助、社会福利和老年社会保障、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和管理水平;以召开的全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现场会为契机,在全旗范围内深入开展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嘎查村创建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村级组织运行,提高了村民自治水平;上半年,我旗主动协调区划部门,完成了边界联检任务,调解了边界纠纷一起和旗内边界纠纷一起,推动了“平安边界”建设;协调驻街驻社单位,深入开展社区共建活动,通过开展各种丰富多彩的公益活动和文体活动,丰富了社区文化内涵,营造了和谐社区氛围。鼓励支持各苏木镇积极探索农村牧区示范社区建设;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开展了“文明祭扫、平安清明”宣传活动,保证了清明节群众文明祭扫活动的安全管理和服务工作;婚姻登记、收养登记、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三民”管理等工作有序进行。

(六)民政项目建设进展顺利。一是投资1620万元的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进展顺利,现已进入室内外装修阶段。二是投资360万元的救灾物资储备库扩建项目和投资150万元的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有序进行,现已进入后期装修阶段,预计8月底前交付使用。三是正在积极争取资金,实施敬老院改扩建项目。四是计划投资1260万元的殡仪馆迁址新建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选址工作已经完成,可研报告正在祥审,立项、征地、审批等工作正在进行。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民政资金投入不足,延误了个别民政项目的按期完成和民生资金的及时发放,致使一些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

二是基层民政工作任务与人员配备的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一些时间性较强的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

三是项目建设资金缺口较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进度。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积极推进民政民生工作有序开展,认真做好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孤儿抚育、灾民救济、医疗救助、优抚安、社会事务管理等民政各项工作,切实保障困难群体、优抚群体和弱势群体的正常生活。

二是加快综合社会福利中心建设步伐,近期将组织相关人员赴先进地区考察学习福利中心运行管理经验和管理办法。积极筹措资金,争取上级支持,完成福利中心运行的设备购工作,保证福利中心尽早投入使用。

三是完成救灾物资储备库扩建项目和流浪未成年人保护设施建设项目,力争在8月份完工并投入使用,全面提高我旗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和流浪乞讨人群的救助水平。

四是积极运作殡仪馆迁址新建项目,使殡仪馆迁址新建立项、审批、征地等前期工作有突破性进展,力争年内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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